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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

    当横刀从镰刀男的头上抽出,程暮抓住刘东平的手同时松开。
    就像瞬间脱力一般,刘东平踉跄地后退几步,背靠在山路一边的山体上。
    石块从她的手中落下,滚动几圈后停在了镰刀男的脚边。
    刘东平看着程暮,眼中布满血丝。
    “唔哇唔哇!”
    泰乐的哭声响起。
    程暮看了一眼坐在林晓晓腿边的泰乐。
    小家伙正一边大哭着一边努力朝着刘东平的方向爬来。
    泰乐哭的很惨,他就像一个被自己父母丢弃的婴儿,正在追逐那两个距离他越来越远的背影。
    他一边爬着,一边伸手抓向刘东平。
    泰乐确实被丢弃过。
    现在,他应该是害怕刘东平再把自己丢弃吧。
    “他应该很担心你。”程暮一脸平静地看着刘东平:“让他别哭了,会哭坏嗓子的。而且这山路一边是悬崖陡坡,小心他摔下去。”
    “嗯!”
    刘东平用力点点头,她抬起手抹了抹眼角以后,朝着泰乐跑去。
    回忆,是不可能忘记的。
    科学家曾经做过研究,一个人是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“遗忘”。
    所经历的一切,他看见的,听见的,闻到的一切都会被大脑记录。
    只是由于随着时间的增加,接收到的信息变多,有些记忆会变得模糊,被藏在记忆宫殿的最深处。
    这些画面、声音或者气味都没有消失。
    它们只是被藏了起来。
    有意的,或者无意的。
    当被外界某个特定的事件、画面或者气味刺激到之后,这些记忆就会被从记忆宫殿中扯出来。
    如果是美好的记忆,人只会会心一笑,然后感叹时光的流逝。
    如果是糟糕的记忆,那么人就会心痛得撕心裂肺。
    “吃人”这两个字,或许就勾起了足以让刘东平撕心裂肺的记忆吧。
    程暮想着,走到光头男身边。
    他的死是因为脖子被刺穿。
    他的大脑完好,按照这个世界的设定,三天之后他将重新爬起来,成为一只丧尸。
    程暮自然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    而且他还需要在光头男身上做一些实验。
    这个实验,是在被横刀贯穿大脑的镰刀男尸体上无法进行的。
    打开系统页面,程暮看着自己的击杀数。
    【85】。
    刀起,刀落。
    横刀的几何型刀头自光头男脑袋的左边进入。
    【86】。
    当程暮扭转横刀的同时,系统上的击杀数随之变化。
    看来补刀确实有用呀。
    抽刀之后,程暮转身。
    此刻,刘东平已经将泰乐抱在怀中。
    小家伙依旧在哭,只不过不再是刚才的嚎啕,而只是低声抽泣。
    程暮挥刀震血。
    这个动作,他不知道自己做的标不标准。
    应该是挺不标准的。
    因为他发现,刀身上的血并没被他甩掉多少。
    不管了,反正这动作挺帅的。
    程暮一边将刀入鞘,一边想到:帅是一辈子的事!
    走到刘东平身边,程暮看着刘东平布满血丝的双眼,询问道:“你怎么样?”
    小丫头抱着泰乐左右摇晃着身体,安抚着泰乐的情绪:“没什么。”
    程暮也不多说什么,点点头后走到林晓晓面前:“走吧,人已经死了。”
    林晓晓露在红布外的嘴唇微微颤抖:“我闻到了……血的味道。”
    程暮道:“是,死了人,肯定要流血的。”
    林晓晓的身体也开始颤抖,就像穿着单薄的衣衫站在雪地里一般。
    她的双臂抬起,将自己抱住。
    “血……”
    听见林晓晓小声的呢喃,程暮瞬间醒悟,他急忙转身,朝着横躺在路中间的那两具尸体跑去。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    在程暮将光头男的尸体踢下悬崖陡坡的同时,刘东平发问。
    程暮一边处理剩下的镰刀男尸体,一边说:“没什么,这两个东西摆在路中间,怪挡路的。”
    “确实,有碍观瞻!”刘东平咬着牙说道。
    处理完尸体以后,程暮还是有些不放心,他用脚踢了一些泥土,将地上的血迹掩盖。
    随后,他又跑回林晓晓身边,问道:“怎么样?现在还难受吗?”
    林晓晓微微摇头:“好多了。”
    听见这话,程暮悬着的心终于放下。
    林晓晓毕竟还是一个丧尸。
    血液,特别是人类的血液,对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。
    林晓晓刚才的反应,应该就是那两人的血,勾起了她身为丧尸内心最原始的欲望。
    吃人的欲望。
    太危险了!
    程暮一边整理着行李,一边转头看向刘东平。
    这要是林晓晓在刘东平面前露出本性,那程暮可不知道该怎么收场。
    整理好行李以后,程暮宣布继续开路。
    泰乐还是由刘东平背着,程暮则拉着傻驴子和林晓晓走在后面。
    当路过“案发现场”的时候,程暮有种很奇妙的感觉。
    不久之前,这里刚刚发生过命案。
    不久之前,这里还躺着两具尸体。
    然而现在,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。
    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。
    丧尸末日,人命如草菅呀。
    程暮心中感叹着,看向了一切的源头,黄粮。
    此时,这条傻狗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欢脱模样。
    它就像是犯了错被家长混合双打之后的顽皮孩子一般,紧紧跟在程暮身边,满眼的委屈。
    气氛似乎有些压抑。
    程暮不喜欢这样的压抑。
    他清了清嗓子,道:“想不想听我唱歌?”
    刘东平点点头:“好呀。”
    林晓晓道:“都依公子。”
    刘泰乐:“嘎嘎呀!”
    傻驴子:“嗯呐。”
    黄粮:“汪汪。”
    当身边的所有生物都发表完意见之后,程暮唱道:
    “越过山丘,虽然已白了头。”
    “喋喋不休,时不我予的哀愁。”
    “还未如愿见着不朽,就把自己先搞丢!”
    刘东平用力摆手:“算了吧,算了吧,”
    林晓晓外露的嘴唇满是尴尬:“确实有些不太合辙押韵呀。”
    泰乐道:“呵呵。”
    程暮转头看向了黄粮以及傻驴子。
    这两畜生和程暮凶狠的视线对视之后,低下头默默行走。
    黄粮更是尾巴夹紧。
    程暮抬头道:“不是,我唱的这么难听吗?这首歌叫《山丘》,很好听的。”
    刘东平道:“不是一般的难听。”
    “嘿,你这小丫头!”
    男人,怎么可能轻易认输呢?
    程暮扩张胸腔,开始呼吸。
    唱歌,呼吸很重要,刚才的《山丘》肯定是因为没有呼吸,所以产生了影响。
    “来来来,我再给你们唱一首我的成名曲!《曾经的你》!”
    “曾梦想仗剑走天涯。”
    “看一看世界的繁华。”
    “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。”
    “如今你四海为家。”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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